2015或2016年曾经接受过CEES调查的企业为追踪样本企业,在这些企业中应按照相应规则,在电子系统中进行员工随机抽样,具体操作方法如下:
1.在调研问卷界面,选择“员工抽样问卷”,点击“填报”进入问卷填报界面。
2.进入“员工抽样问卷”后,选择企业是否为追踪样本企业,点击选择“是”(只有广东和湖北有追踪样本企业)。
3.在“员工抽样问卷中”填报员工抽样信息内容,除抽样企业信息、抽样由谁完成、抽样联络人信息外,需填报2017年12月31日前入职且仍在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总数、中高层总数和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新入职的员工数等。如图3-7所示。
4.根据抽样规则(附录一)和抽样规则表(表3-1),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选择需补充抽取的企业中高层人数、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新入职的员工数和2016年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数。然后系统会根据企业人数和应抽取人数,生成随机数。如图3-8所示。
5.抽取完成后,调查员根据产生的随机数,在企业抽样表中写入第一次抽样员工的编号、姓名、电话、部门、工作身份、是否参加调查等。如图3-9和3-10所示。
6.完成填报后,进行问卷提交。对于已经抽样完成的企业,需手动通过点击子问卷旁的“⊕”按钮添加员工问卷。
7.有网状态下,刷新问卷界面进行提交。
图3-7填写企业人数信息 图3-8 自动抽取的员工编号
图3-9已调查员工信息填写 图3-10 补充抽样员工信息填写